各地(市)商务局及中石油西藏销售分公司:
为了加强成品油市场的监督和管理,规范成品油经营行为,维护成品油市场秩序,现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令二○○六年第23号《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转发给你们。请你们将该《办法》印发至县商务主管部门和各加油站,并结合当地实际,认真组织学习,积极推进成品油流通向规范化方向发展。
二○○六年十二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