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市)商务局、中石油西藏销售分公司:
根据《自治区商务厅关于成品油流通中的有关问题的通知》(藏商发改字[2005]年20号)文件要求,《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的年检工作,双年由我厅负责。年检工作责任重大,希望各地市商务主管部门、中石油西藏销售分公司按照年检要求认真填写,落实到人,并做好《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副本)交接手续,杜绝发生遗失《成品油零售经营证书》的事情发生。
今年的年检工作安排在8月份进行,届时请中石油西藏销售分公司将你公司所属的加油站资料逐一进行登记报我厅,各地(市)商务局负责将你局辖区内社会加油站的年检资料收集登记并统一交到我厅进行年检。年检时,企业应提供以下情况:
1、批发企业:企业名称、注册地址、法人代表、联系电话、批准证书编号、证书核发时间、工商注册时间、营业执照编号、隶属关系、设备设施(库容、库址、铁路专线、输油管线)和经营状况[2005年及2006年上半年汽煤柴销售量、销售收入(万元)、税金(万元)]。
2、仓储企业:企业名称、注册地址、库容(立方米)工商注册时间、管线长度(米)、铁路专线(公里)、自有运输车(辆)、批准证书编号、证书核发时间和隶属关系等。
3、零售企业(加油站):企业名称、注册地址、法人代表、批准证书编号、证书核发时间、工商注册时间、营业执照编号、隶属关系、零售类型(加油站、加油点)、加油车、经营状况[2005年及2006年上半年汽煤柴销售量、销售收入(万元)、税金(万元)]。
4、各类企业还应提供工商营业执照、消防安全证明和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及《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副本)。
以上内容要求,请各地市商务主管部门和中石油西藏销售分公司积极准备,务必在8月份内提供给我厅进行年检。